⒈ ?清·康熙時分長城以南行政區(qū)為十八省,即河北、江蘇、安徽、山東、山西、河南、陜西、甘肅、福建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廣東、廣西、云南、貴州。后沿用為中國內(nèi)地代稱。
⒈ ?清 康熙 時分 長城 以南行政區(qū)為十八省,即 河北、江蘇、安徽、山東、山西、河南、陜西、甘肅、福建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北、湖南、四川、廣東、廣西、云南、貴州。后沿用為 中國 內(nèi)地代稱。
引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資政新編》:“﹝新聞官﹞專收十八省及萬方新聞篇有招牌圖記者,以資圣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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