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猶杻械。
引清 劉衡 《讀律心得》卷三:“遞解人犯,除原有杻鐐照舊外,其押解人役,若擅加?xùn)冪?,非法亂打,除實(shí)犯死罪外,徒罪以上,俱枷號兩個月,發(fā)煙瘴充軍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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