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通報請求謁見。
引《后漢書·方術(shù)傳上·李南》:“和帝 永元 中,太守 馬棱 坐盜賊事被徵,當詣廷尉,吏民不寧, 南 特通謁賀?!?br />宋 陸游 《老學庵筆記》卷三:“遣親官一人,馳往見 貫,至則通謁拜賀于庭?!?br />清 唐甄 《潛書·名稱》:“通謁於長者……雖非貴,則於名之上,稱曰晚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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