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?歷法的原理。
引元 姚燧 《領(lǐng)太史院事楊公神道碑》:“十二年,詔改歷,太史 王恂 總算,同知 郭守敬 推測(cè),司徒明歷理。”明 謝肇淛 《五雜俎·人部一》:“知?dú)v數(shù)又知?dú)v理,此吾之所以異於儒生?!?/spa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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